长治联通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登记工作
2013年9月1日,长治联通全面实施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工作。公司在各类营业网点(含自有营业厅、网上营业厅、授权合作代理商等)张贴公告,明确规定用户来联通办理各类业务、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必须出示本人有效证件原件、登记用户真实身份信息;委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出示用户和受托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并登记用户和受托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对尚未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确认提供服务时,用户需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此项工作的实施,保留了完整、准确、真实的客户基本信息,既为公司的客户发展、客户服务、信用控制、维系挽留、经营分析等提供了统一、全面的客户资料,更好的为客户服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又有效保护了客户信息、保障广大客户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