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全部资讯 > 冶金 > 正文
冶金

“税改”政策红利在水钢迅速落地

2019-04-18 13:58:15  来源:

  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从16%降到13%的“税改”政策正式实施。为使“税改”政策红利在首钢水钢及时落地,水钢财务部反应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水钢购销部门及设备工程部也主动作为,取得了良好效果。

  4月10日,在新的“税改”政策出台后,水钢财务部按照水钢《关于检查国家降税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要求,与水钢审计风控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水钢原材料公司、销售公司、设备工程部的降税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4月11日,水钢财务部还牵头举办了一期“税改”政策培训班,邀请当地税务部门专业人士授课,解读新的“税改”政策。

  水钢原材料公司、销售公司、设备工程部对合同进行清理,并主动与合同方沟通协调,确保充分分享“税改”政策红利。在合同变更执行中,水钢原材料公司、设备工程部积极与供应商协商,确保不含税价格不升高;在钢材购销合同中,水钢销售公司通过与客户沟通,对相关合同条款进行变更,确保钢材含税售价不降低,最大限度获得政策红利。在发票结算工作中,各单位以4月1日作为关键节点,本着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

  按照“税改”的相关政策精神,水钢财务部还积极进行不动产的清理,从3月份开始清查并计算出全公司不动产待抵扣税金,在4月纳税所属期作为进项税申报,为公司直接减税96.33万元。此外,旅客运输服务等票据也根据“税改”相关政策积极申报抵扣减税。

  “‘税改’给企业带来了红利,我们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让红利尽早体现在公司的效益上。”采访中,水钢财务部部长安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