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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兰集团获联合国环保组织表彰彰显中国民企担当

2017-09-21 09:41:38  来源:
  据报道,在国际保护臭氧层日即将到来之际,9月12日,《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三十周年纪念大会在北京举行。在本次纪念大会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世界银行和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等五大机构,对近年来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贡献突出、HCFC消减淘汰成绩巨大的机构、企业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江苏泰州梅兰集团副总经济师黄鸿儒被评为国内氟化工项目企业为履行蒙特利尔议定书做出贡献的个人,受到表彰。泰州梅兰集团也成为江苏唯一获联合国环保等组织表彰的企业。

  保护臭氧层何以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

  据了解,在离地面10-50公里的大气平流层中,集中了大气中约90%的臭氧,这一层大气层称为臭氧层。臭氧层就像撑在空中的一把伞,保护着地球上的生灵免遭短波紫外线的伤害。

  保护臭氧层就是保护蓝天、保护地球生命。1995年1月23日联合国大会决定,将每年的9月16日定为国际保护臭氧层日。

  《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蒙特利尔议定书》是联合国为了避免工业产品中的氟氯碳化物对地球臭氧层继续造成恶化及损害,承续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的大原则,于1987年9月16日邀请所属26个会员国在加拿大蒙特利尔所签署的环境保护公约。1991年,中国政府正式加入《议定书》。

  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三十年来,得到全球197个国家的广泛参与,淘汰了近99%的消耗臭氧层物质的生产和使用,实现了巨大的环境、健康和气候效益,被誉为全球环保合作的典范。

  泰州梅兰集团获此表彰标志着该集团在蒙特利尔议定书国际履约工作上取得了巨大成绩,彰显了中国民企履行国际社会保护地球家园的决心和担当,提升了中国企业的国际形象。

  梅兰集团成立于1958年,是一个已经有近60年历史的老企业,也是泰州市第一家化工企业。作为在泰州比较有影响力的企业,梅兰集团一直以来十分注重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探索出一条独具特色的绿色化工发展之路。

  多年来,梅兰坚持企业安全与职业健康、环保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价值观建设,积极打造绿色化工,在大力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同时,从环境管理、风险防范、环保治理设施、危险废物处理、环境应急、环境监测等方面进行管理,开展环境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全面排查,正视问题,不留死角,彻底整治,杜绝污染”二十字原则,加大整治力度,以不留隐患、不留后患为指导思想,切实做好源头治理、真正治理、规范管理、彻底治理、尽快治理,最终实现预防污染,确保周边环境的本质安全。

  近年来,企业更是投入近2亿元巨额资金,全面推进实施了以清污分流、达标排放为目的的系统性环境整治工程,增设应急处置设施,优化污水处理工艺、改造废气治理实施、规范固体废物现场管理等,全面提高了梅兰的环保管理水平、应急处理能力。

  作为梅兰集团副总经济师,黄鸿儒主导的CDM工作和四氯化碳转化一氯甲烷工作,不仅为企业创造了效益,也推动了梅兰积极履行国际公约、践行企业社会责任的不断深入,为减缓全球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截至目前,梅兰集团11年来成功减排温室气体1.1亿吨,约相当于20个3万千瓦的火力发电厂或美国纽约市的汽车一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量,通过国际间交易获得31亿元减排资金,并将其中20亿元纳入财政部清洁发展资金,在企业实力大大增强的同时,也为全国温室气体减排发挥力量。而早在2007年,梅兰集团就在《蒙特利尔议定书》缔结二十周年之际,获得了“履行联合国保护臭氧层公约——淘汰全氯氟烃/哈龙贡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