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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牵手中石油 油企“混改”再进一步

2015-12-01 13:16:54  来源:
  在今年初宣布引入战略投资者之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新疆公司”)的“混改”之路再进一步。

  根据11月27日晚间的公告,广汇能源联手乌鲁木齐高铁枢纽综合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高铁开发公司”)以及中石油新疆公司,合伙经营加油加气站项目。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合作是民营资本和国有企业混合经营的新探索。

  “混改”从区域突破

  由于其垄断地位及庞大的资产体量,自2014年以来,“两桶油”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上的一举一动,引发了市场的关注。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两桶油”的“混改”竞速不断推进,与中石化销售板块自上而下的“混改”不同,中石油选择从区域公司开始“破冰”。中石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率先从新疆破题。

  券商分析认为,新疆是煤炭、油气和新能源大省,储量均占全国总储量的30%以上,且毗邻八个主权国家,处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位置。

  2014年,在中石油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石油副董事长兼总裁汪东公开表示,公司销售板块“混改”拟分两步走。第一步是选择一个地区进行改革试点,目前主要选择在新疆;第二步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在整个销售系统进行推广。

  2015年初,中石油新疆公司从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开始推动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子公司层面引入战略投资者仍未见进展,中石油试图从加油加气站开始突破。

  据称,中石油从销售板块启动的“混改”显然更易于被社会资本所接受,因为从加油站等销售末端开始能让“混改”门槛更低。

  11月27日晚间,新疆能源民企广汇能源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清洁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汇科技”)与乌高铁开发公司、中石油新疆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三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运营加油加气站项目。

  民营资本积极参与

  实际上,此次合作可看作是广汇能源与中石油此前协议的落实。

  7月15日晚,广汇能源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近日分别与中石油新疆公司、中石油甘肃酒泉销售分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将分别在新疆、甘肃地区开展油气终端销售领域的合作。

  关于此次合作,根据公告,三方共同出资在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乌鲁木齐中汇晟业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新公司的名称最终以工商行政部门核准的公司名称为准)。新公司作为高铁片区核心区加油加气站项目的开发建设及运营主体,主要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加油、加气、便利店、洗车房等。

  新公司注册资本金5037.5万元,乌高铁开发公司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价值出资,认缴注册资本的40%,如不足部分以货币补足出资;广汇科技和中石油新疆公司均以货币出资。广汇科技认缴注册资本的35%,中石油新疆公司认缴注册资本的25%。

  据了解,广汇能源自2002年开始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确立了以能源产业为经营中心的产业发展格局,目前已形成以煤炭、LNG、醇醚、煤焦油、石油为核心产品,以能源物流为支撑的天然气液化、煤炭开采、煤化工转化、油气勘探开发四大业务板块的能源开发上市企业。广汇能源已在新疆建成3座LNG液化厂,日生产能力达到450万方,具有充足的LNG、L-CNG资源保证。广汇科技为开发区驻区企业,作为广汇能源的控股子公司,主要负责新疆境内加气站的建设,具备建设、运行、技术优势。

  资料显示,中石油新疆公司是新疆网点最完善、最主要的成品油零售企业,拥有加油站1000余座,成品油年销售量超过500万吨。该公司在乌鲁木齐地区拥有可控油库一座,库容6.2万方,年周转能力为200万吨。高铁片区是乌鲁木齐市“三区六组团”新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疆确定的打造现代化产业和现代城镇的标志性区域。

  据公开资料显示,广汇能源在此次合作中主要运营加气业务。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合作,通过终端销售业务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将推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