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林芝桃花文化旅游节-"爱神之箭"网络征选
(一)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入选作品如被发现系抄袭、拷贝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经查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品奖金,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二)格式:情侣摆出射箭动作的照片(射箭动作姿势和地点无要求) + 一句话秀出我的爱情宣言,@林芝桃花文化旅游节#爱神之箭评选大赛#
(三)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完全使用权和版权,可以将其用于相关宣传、展览活动(包括画册、展览、广告、图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包装、网站、影视片等),除支付一次性奖品奖金外,不再支付稿酬;获奖作品享有署名权。主办方对未获奖作品拥有使用权(仅限于公益、旅游宣传),如需用于商业用途,主办方需征得作者同意并支付相应稿酬,否则视为侵权。
(四)参赛作品不得一稿多投,否则取消参赛资格。在获奖公告发布后,作者可对未获奖参赛作品自行处理。
(五)评选办法。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通过新浪微博网络投票评选出入围作品,再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委会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大奖1件,纪念奖6件,参与奖15件,共22件。
(六)评选结果将通过“林芝桃花文化旅游节”官方微博公布。
(八)奖励办法。大奖双人免费林芝游,并颁发获奖证书;纪念奖1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参与奖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均由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负责缴纳。
(九)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