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募集30亿元次级债获批 要求6个月内完成
保监会官网24日发布公告称,批准泰康人寿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同时要求泰康人寿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其报告募集情况。
以下是批复全文
保监许可〔2014〕520号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以定向发行次级定期债务方式补充偿付能力的请示》(泰康发〔2014〕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按照《保险公司次级定期债务管理办法》,募集10年期次级定期债务,募集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二、你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保监会有关规定,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本次次级定期债务的募集工作,并向保监会报告募集情况。
中国保监会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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