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春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的情况说明
长春净月潭大顶山住宅发展项目(御翠园项目)二期工程由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开发,工程总承包商为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工程已于2012年10月末完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我司非常重视执行合约,始终按合约规定及时向总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截至2012年12月末,除工程质量保证金外,我司已经向总承包商支付全部工程款。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已保管在政府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账户。我司相关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目前并不差欠长春建工新吉润建设有限公司任何工程款项。反之,因总承包商工期延误,已给我司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对于近期发生的总承包商拖欠工资事件,我司亦高度重视,一直在推动总承包商及配合政府处理此事,希望此事尽快解决。
和记黄埔地产(长春)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