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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户”家庭3月1日起可办理免费用电手续

2013-02-27 17:18:17  来源:

  31日起,全市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以下简称两保户”)家庭可以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享受每户每月15度电的免费用电。

  根据省物价局出台的相关电价政策,两保户享受免费用电需到当地供电营业厅办理登记手续,供电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认定清单进行审核,确定享受免费用电的用电户号、户名。对符合条件的两保户家庭,登记前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不早于20127),由供电企业一次性退还;登记后每月可享受的免费用电对应的电费,直接在当月电费中扣除。

  供电部门还提醒,两保户家庭成员或代办人办理免费用电登记手续时,需携带民政部门颁发的两保户证明、户主身份证、户籍证明、近期电费通知单、代办人委托证明材料及身份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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