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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贱卖广告”?深圳机场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作出正式

2013-04-12 15:29:42  来源:

  411日,有媒体以1亿签1470万,深圳机场贱卖广告?”为题,报道了深圳机场与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项目。

  对此,深圳机场在今日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圳机场着眼于公司长远发展,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为做大做强机场广告公司,经过反复研究论证,并按照程序通过客观、综合的比选,确定了合适的合作伙伴,不存在贱卖广告的问题。

  深圳机场表示,深圳机场广告合资项目自启动以来,一直受到外部力量的干扰,导致项目一度出现停滞,影响了公司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此次仍不排除项目合作方竞争对手的恶意攻击。

  因此,针对报道中的不实言论,深圳机场拟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一、广告合资合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操作规范

  深圳机场介绍,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项目的推进程序符合商业运作规则,符合上市的操作规范。

  20115月,经过对比分析和市场调研,深圳机场确定了合资合作作为广告业务的发展模式;随后公司邀请了四家业内专业的广告公司提交了初步的合资合作方案。

  20116月,通过对四家候选对象及初步方案进行比选,深圳机场选定对航美传媒集团和上海雅仕维进行进一步的尽职调查,依据尽职调查评估结果,最终决定以上海雅仕维作为优先的合作对象。此后,深圳机场对雅仕维进行了一系列考察。期间,深圳机场还聘请专业机构对合资合作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论证,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深圳机场T3户内户外广告媒体资源价值进行了评估。

  深圳机场对于合资对象的选择非常慎重,按一定程序通过对合作对象业务优势、经营状况、股权结构、盈利模式和水平以及合作方案的可操作性和可实现性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比较和评估来作出判断。

  深圳机场表示,项目合资方案按照上市公司的规范程序履行了项目决策并进行了规范披露,项目的推进程序符合商业运作规则,符合上市公司的操作规范。

  二、承包模式易产生恶性竞价,航美曾以2.9亿中标后弃标

  深圳机场的广告经营经历了不断摸索的过程,而承包模式也一度对机场广告经营和资源价值造成了严重的负面伤害。

  据介绍,2008年以前,深圳机场广告业务采取自营模式,随着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粗放式的自营模式面临业务发展的瓶颈。

  自2008年开始,深圳机场开始探索引入专业运营商,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实现广告资源的市场价值,并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一家专业运营商实施承包经营,但中标承包商因以偏离正常市场价格的报价获得广告经营权,经营半年后因无法持续经营而解约。

  随后,深圳机场启动第二次招标,2009年初,航美传媒集团2.9亿元中标,但其中标后以计算错误为由拒绝签署相关协议,深圳机场广告经营再度受到严重影响。

  深圳机场认为,承包模式虽然有利于资源价值的短期实现,但较高的承包价格和承包期限制导致承包商把眼光放在追逐短期利益,而忽视了资源价值的长期培育,违约风险较大,且资源价值难以实现长期可持续提升。

  三、合资模式是国内机场普遍采用的模式

  据了解,深圳机场拟采用的合资模式是机场广告行业比较普遍采用的经营模式。目前,上海、广州、昆明、厦门、郑州、广西等国内主要机场均采用合资模式,其中雅仕维参与的有4家。

  深圳机场表示,在对历史发展经验总结,以及借鉴国内机场广告行业的主要发展模式后,经过综合评估,认为合资合作是深圳机场广告业务可持续发展的优选模式。

  一方面,合资模式能够通过引入专业的合作伙伴,从经营业务团队、市场运作机制、销售网络和客户资源整合等方面提升广告经营专业能力;

  另一方面,通过控股合资公司,能够有效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有效避免经营的短期行为,促进资源价值的长期可持续提升。

  随着T3航站楼启用后广告媒体资源体量的扩大,深圳机场在授予合资公司广告经营权的同时,向合资公司收取广告资源费,能够更地保证机场广告资源价值的实现,最大程度的实现公司保值增值。

  在与雅仕维的合资合作方案中,合资公司取得广告销售收入的79%是作为广告资源费先支付给机场,剩余部分留给合资公司弥补运营成本后才作为合资公司的利润,深圳机场通过股权在享有合资公司51%的利润收益。因此,这种合资方案能够有效维护机场的利益,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贱卖广告经营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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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航美传媒连续4年亏损,存在不良诚信记录,不符合深圳机场合资标准

  深圳机场表示,在选择合资合作对象时,专业的经营能力和战略目标和文化的高度契合是保证双方长期合作发展更重要的基础条件。

  以航美传媒为例,在2008年与通过公开招标引入的专业运营商终止合同后,深圳机场紧急实施第二次招标,航美传媒集团以2.9 亿(经营期限:200941-20111231)中标原运营商承包经营的所有室内广告媒体。但航美传媒集团中标后以计算错误为由拒绝签署相关协议,导致深圳机场不得不收回广告经营权。航美传媒集团的上述不诚信履约行为对机场广告媒体的经营和媒体资源价值造成了不良影响。

  同时,深圳机场在尽职调查中发现,依据航美集团披露的财务报表,2009-2012年期间航美集团连续四年持续亏损,四年累计亏损约8400万美元,2012年净资产较2008年缩水20%(见表二)2007年航美集团纳斯达克上市发行价为15美元/股,411日,其股价为1.85美元/股。(见表三)

  有业内人士表示,航美传媒的市场走向,反映出其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因此,深圳机场认为,航美传媒持续亏损的状态让人对其经营能力表示担忧。

  根据航美传媒2012年披露信息,其主营业务以电子媒体为主,传统媒体占其业务的比重不足30%。而深圳机场的媒体资源是以传统媒体为主的,2011年深圳机场广告收入中电子媒体收入约占14%,根据预测未来T3航站楼电子媒体收入也仅占25%-30%2012年底,航美传媒退出深圳机场传统媒体经营,专门经营电子媒体。

  因此,深圳机场认为,航美传媒不符合深圳机场选择广告合资对象的标准。根据综合比选,深圳机场最终选择了在机场传统媒体经营方面更具优势的雅仕维。

  据记者了解,目前,上海雅仕维拥有国内18个机场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其中全国前20大机场中有6家,采取合资模式的有3家;同时还拥有深圳34号线地铁线广告媒体的独家经营权,独家经营机场数量全国排名第一。而航美传媒仅拥有温州机场的独家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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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作方竞争对手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有悖商业道德,存在恶意攻击

  虽然整个程序公开、规范,但深圳机场广告合资合作项目自启动以来,一直纷扰不断。有些公司采取违背商业道德的方式对深圳机场进行了诽谤。

  2012522日,有媒体发布了《深圳机场490万元贱卖10年广告经营权?》的报道。报道发布后,深圳机场和上海雅仕维表示报道失实,上海雅仕维还对媒体发出了律师函,要求消除负面影响。

  记者也注意到,此次媒体报道中多次出现航美传媒的身影。航美传媒集团副总裁于云峰在报道中称,我们报价1亿元,但深圳机场没有理会。

  深圳机场表示,合资合作项目按上市公司规范程度审议确定,并于329日对外发布公告后,航美传媒却来函表示愿意出资1亿元进行合作。虽然在此前的合作及尽职调查中认为航美传媒不符合合资对象标准,且来函明显不具善意,但深圳机场仍主动邀请航美传媒进行了沟通,但对方却借故推脱,随后,航美传媒却对媒体表示深圳机场对其来函没有理会。有网友认为,这反映出航美传媒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心理。

  深圳机场表示,在广告合资合作项目进程中,有关企业和媒体,对深圳机场严格按照正常商业运作规则和上市公司的操作规范开展的广告合资合作项目进行了无端指责和恶意歪曲报道,严重损害了深圳机场形象,干扰了企业的自主决策经营行为。

  据了解,针对有关报道中的不实言论,深圳机场拟发出律师函,要求其停止侵害行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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