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贷进化 B4H崭露头角
2013年,阿里旗下支付宝推出“余额宝”服务,引发极大关注,带动了已经进入国内7年时间的P2P网贷行业快速发展,这一年也被金融业内人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然而在快速的发展中,P2P网贷行业暴露了诸多问题,亟待依靠模式创新予以解决。
P2P网贷的基础逻辑是一方手里有闲钱,一方有短期贷款需求,在有担保的情况下,如果有闲钱的一方能够把钱借给对方,这对于双方而言无疑是“双赢”的局面。然而,由于目前缺乏相应的监管,这一类在国外已经发展很成熟的网站,目前在国内还处于“野蛮生长”的状态。比如,2013年4月,刚刚上线一个月的“众贷网”P2P网贷宣布“破产”,所涉及到的大概有30多名投资者,200多万元资金。
而与此同时,也有一些P2P网贷平台却做得风生水起,同样是P2P,为何有的健康成长,有的却迅速夭折?能否有一种模式,将成功的经验复制,在解决企业融资需求和投资者理财需求匹配问题的同时更好的把控风险呢?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B4H模式开始崭露头角。B4H模式的全称是Banking For Home,意为普惠银行投资服务,简称普惠银投服务。核心概念就是由银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将优质融资项目通过中介平台推荐给普通家庭或个人投资者,帮助企业项目灵活融资,同时让更广大的投资者能够享受到原来接触不到的投资收益。
2013年3月14日,美国凯雷集团宣布,将与融资中介机构Central Park Group共同成立CPG凯雷基金,该基金的出资门槛仅为5万美元。原本高高在上的投资银行服务往往以数百万美元投资作为其准入门槛,这一变化,成为了B4H模式诞生的标志性事件。
其实,金融的本质无非是投资者投资到能够产生盈利的项目上来获取收益,而投资形式也就是股权或者债权两种。P2P网贷自然是属于债权的范畴,其风险集中在三个层级:一、P2P网贷平台卷款跑路;二、P2P网贷平台本身没有问题,但网贷平台上发布的融资项目资质太差,项目方出现无法偿付的情况;三、P2P网贷平台本身没有问题,融资项目资质也良好,但项目方没有将资金按照规定的计划投放到项目上去,而是挪用到其他高风险的地方,比如用来炒股、炒房甚至赌博。
针对第一个层级的抗风险措施已经逐步健全,现在很多P2P平台已经委托像财付通、环迅支付、汇付天下、网银在线这样的第三方支付来处理线上的资金汇集和流动,这些都拥有银监会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牌照,连通工农中建等数十家大型银行,每天处理的资金以数十亿计算,自身的流动性和系统完备性都符合严格的金融系统要求,从而杜绝了网络平台自身卷款跑路的风险。不过,这仅仅解决了第一层抗风险问题,剩下的两层问题依然存在,这也是B4H模式应运而生的原因。
针对P2P网贷平台线上收集的融资项目资质问题,B4H模式直接与项目的源头“银行”来合作。B4H模式既然叫做普惠银行投资服务,那么顾名思义,其最核心的项目资源是来自银行推荐和发掘。试想,当一个需要融资的项目方出现,他首先想到的咨询渠道必然是银行,这也包含了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在国内金融控股集团全牌照盛行的今天,可以统称银行。但出于某些硬性规章的要求,这些融资需求很难完全满足。例如:一家优质企业银行贷款,到期其需要续贷,出于规章要求,该企业必需先将原贷款归还,并去再次办理贷款手续,在这段时间里,企业就需要流动资金补充;这时,按照原有做法,银行会将该企业推荐至贷款公司,贷款公司再推荐至中介平台,进而将信息交给投资者。而在B4H模式的普惠银行投资服务中,银行直接将该信息推荐至中介平台,同时指定相应担保方,资金也通过银行托管账户以委托贷款等合法形式投出。
而第三层的线下项目方融后监管风险也被B4H模式采用线下银行托管账户的方式予以解决。银行托管账户是的线上资金打入融资项目方账户后并不能被融资方全部提取,而是接受银行监督,必需按照既定的用款规划,在提供供销合同、发票、相关证明的前提下,专款专用的使用在项目的各个环节,从而规避了项目方一次性挪用资金产生不可控风险的情况。
相信不久的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始采用B4H模式为广大投资者服务,也为大量中小企业融资开辟新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