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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公安局:三环内出警10分钟抵达

2013-11-26 22:05:30  来源:

  西安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八项承诺

  (通讯员 常征) “报警地点在三环以内10分钟、三环以外15分钟内到达现场;接警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坚决杜绝见习民警、辅警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单独处警;设立监督回访台,公布监督电话”……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满意是根本。日前,市公安局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部分单位接处警工作出警速度慢处警效果差等问题作出八项改进承诺,并于即日在全市实施。

  今年10月份,按照市委、市政府、公安部的总体部署,西安市公安局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调查研究和准备工作,推出了便民利民625项新措施。它们涵盖了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户政、交管、出入境、特种行业、政务公开等公安行政管理各项业务,也对西安公安服务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些措施中,开通110监督回访专线,即时受理群众投诉这一项收集了大量群众意见和建议。其中97%的群众表示满意,但仍有部分群众表示接线态度差”“出警速度慢处警效率低

  在时隔一个月之后,市公安局党委为进一步严格贯彻落实市公安局便民利民625项举措工作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满足群众的新期待,结合工作实际,边学边改、立行立改,进一步细化了诸项措施,就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接警、处警工作从接警、受理、出警、处置四个环节明确了八项要求,针对群众反映最多、最关心的问题对症下药”,向全市850万老百姓作出郑重承诺。

  我们要始终将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作为检验公安工作成效的评判标准;始终将创新社会管理作为满足群众需盼、提高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始终将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作为平安西安建设的工作抓手,把转变作风、便民利民的精神落到实处,把困难留给公安机关、把方便留给老百姓。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任军号说。

  这八项要求包括:理性文明。接警人员对待群众报警、求助、投诉,必须态度热情、耐心细致,语言文明、表述清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服务,促进社会和谐,赢得群众满意。

  严格登记。接警、处警人员在详细询问群众报警、求助、投诉后,必须认真做好接报、指挥、处警工作记录,并立卷备查。

  有警必出。接警、处警单位接到指令和受理后,必须立即出警,报警地点在三环以内10分钟、三环以外15分钟内到达现场(周至、户县、蓝田、高陵县公安局参照执行)。因交通拥堵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误时,必须及时主动向报警人反馈和说明情况。

  首接处置。接警、处警单位严格遵守首接责任制,必须立即处警,先行处置,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对确不属管辖的,先处置、后移交,决不允许不作为、乱作为。

  依法处警。处警主体必须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坚决杜绝见习民警、辅警等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单独处警。处警民警必须警容严整、举止端庄,配带单警装备和执法纪录仪,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执法。

  热情服务。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警求助,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主管部门或单位求助,并视情予以解释、提供服务和帮助,决不允许置之不理、态度冷漠,伤害群众感情。

  监督回访。市公安局各级指挥中心要设立监督回访台,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市局指挥中心监督回访专线号码为86751110 24小时即时受理110接处警工作的投诉,并告知当事人回复时限。凡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单位,要抽查回访警情处置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回访率不低于20%

  主动问责。对于违反以上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人民警察法》、《西安市公安局110接处警工作问责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当事人,对情况复杂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现将派出所规定出警时间表及监督电话公布如下,您也可登录西安市公安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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