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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法学会召开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

2013-09-26 16:58:40  来源:

  近日,天津市法学会召开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建设美丽天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动员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大力繁荣法学理论研究,不断开创法学会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美丽天津建设,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法学理论支撑和法律服务保障。天津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会长散襄军出席并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柴中达、高从善及市委组织部和市政法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散襄军在讲话中指出,市第十次党代会以来,市法学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在加强法制宣传、拓展对外交流,搭建服务平台、培养法律人才,完善制度机制、强化自身建设等方面作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实现新突破、迈出新步伐、展现新面貌,为法治天津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散襄军强调,以党的十八大为标志,我们国家开启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新的伟大征程。

  市委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市委书记孙春兰在市委十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建设美丽天津要着力构建起法律保障体系,对做好新形势下的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会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全市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津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加快建设美丽天津的部署要求,深刻认识肩负的历史使命,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大力繁荣法学理论研究,扎实做好法学会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加快美丽天津建设,实现向更高水平迈进的征程中,努力创造出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时代的新业绩。

  散襄军要求,繁荣法学理论研究,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法学理论研究中真正体现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必须自觉把法学理论研究置于工作全局中审视,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力争每年都能拿出一批有创见高水平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必须牢牢把握法学会的人民性特征,始终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必须发挥法学会自身优势,做到用事业凝聚人才、用实践造就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真正把法学会建设成会员之家。必须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造,扎实推动法学理论创新、法治实践创新、法律制度创新、研究方法创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记党的嘱托、明确社会责任,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

  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市法学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选举魏康利同志为天津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记者 李晓玲 通讯员 郝山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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