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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爱联李和平:致力爱国工程希望社会各界监督

2011-12-09 16:00:53  来源:

  近日公布的北京精神中,爱国是核心,爱国主义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立于1995年的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作为一家全国性的社会团体,十六年来,以“爱国报国,振兴中华”作为基本方针,致力于宣扬爱国精神,将爱国工程作为己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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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会 老一辈革命家尽心尽力

  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成立于1995年12月25日,该会主席李德生曾经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副主席,又是共和国的上将。1990年离休后,他仍时时关注着国家的政治、经济改革,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思想教育问题。

  中共中央颁布《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后,李德生老将军深感自己也应该为全民的爱国主义教育尽一份心,出一份力。于是,1995年,他与耿飚、王光英、雷洁琼、程思远、迟浩田等老一辈党、国家和军队领导人,爱国人士和社会各界知名人士组建了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贯彻党中央的号召,发挥余热,承担一部分全民爱国主义教育的社会责任。

  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同时确立了“联络海内外爱国人士、爱国团体,宣传爱国精神,组织爱国工程,弘扬中华文化,促进祖国统一”的宗旨,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积极投身爱国报国事业,大力策划、组织、开展各类具有现实和深远历史意义的“爱国工程”,有效地配合了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实施,在社会各界引起了良好反响。

  发展 为爱国主义教育增砖添瓦

  十六年来,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围绕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积极策划和组织相关爱国工程,配合并促进各项方针、政策的落实。

  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后,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举办了多次全国中西部地区经济顾问会议,为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发展出谋划策;针对加快城市建设的要求,主办了国内有关城市发展的高级研讨活动;就环保问题主办了控制白色污染,加强资源可持续利用专题研讨会;创造性地策划、实施并总结了“三大爱国工程”——中华爱国报国高级论坛、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中爱联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网。

  同时,广大会员和会员单位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发起对灾区、贫困地区的各种捐助活动,如赴平均海拔4600米、有世界屋脊之称的阿里地区进行战略性的医疗卫生援助;积极参加抗击“非典”活动,捐助药品、资金达1000余万元;向南方冰雪灾区捐赠100万元现金,向四川地震灾区捐助了近300万元的款、物。该会自成立以来,扶贫帮教捐款已达4000余万元;为灾区和老少边穷地区参建了希望小学、幼儿园10所,为一大批贫困儿童少年撑起希望的蓝天。

  重点 坚持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

  在推动爱国主义教育的过程中,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始终坚持以青少年为重点,以《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为依据,以“学英雄事迹、走英雄道路、举英雄旗帜、做英雄传人”为主线,在团中央、全国妇联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指导、参与下,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自1999年始,在李德生的倡导下,持续组织了“两创一营”活动,即:在全国开展创建少先队英雄中队和共青团模范支部以及“火炬引导我前进”夏令营。目前,在全国中小学以革命先烈、英模人物、英雄群体命名的少先队中队、共青团支部已达640个,遍布21个省市自治区。“火炬引导我前进”夏令营已经连续举办了10届。组织营员前往井冈山、延安、西柏坡等革命圣地和陕甘宁、鄂豫皖、湘赣边、朝鲜等地,追寻革命足迹、追忆红色历史、追念革命英烈,进行革命传统、革命精神教育,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今年7月,第十届“火炬引导我前进”夏令营在上海龙华烈士陵园开营,来自15个省区市的数百名营员,手擎90面英雄团队集体的旗帜汇聚在一起,共同回顾建党90周年的光辉历程。中华爱国工程联合会还通过策划、组织并开展“编制、赠送少儿爱国主义读物、挂图”,“丰碑在我心中”,“巨型红领巾传递”,“双百人物进校园”等多种活动,采取多种方式引领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对话中爱联秘书长李和平

  中爱联没有通过活动挣钱

  记者:您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担任中爱联秘书长一职的?

  李和平:在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期间,经报批后,根据《章程》,第二届理事大会全体成员选举我为中爱联秘书长。会员代表大会是中爱联的最高权力机构,其选出理事大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履行职权。本届大会所有选举均严格按照《章程》实施。在今年7月3日举行的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上,经大会选举,由我连任秘书长一职。

  记者:中爱联现在的会员情况如何?理事是否需要交纳高额的会费?

  李和平:现在有会员约400人,理事160人,常务理事69人,还有的正在申请加入。社会团体和企业一样,需要财政来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社会组织收取会费和接受赞助是合理合法的。会员单位如果是企业,一年收1万元,如果会员是企业的负责人,每年会费1000元,其他人员交纳会费都是自愿的。当选理事并不需要交纳高额会费,而是由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并不存在200万元换常务理事的情况。

  记者:中爱联组织活动是否有收益?是否为纯公益活动?

  李和平:我会的第一、二、三届会领导大都是离退休的老同志,很多还是原党和国家领导人,会里从未制定过领取报酬的规定,会领导都是怀着“爱国报国”的热情发挥余热,本着奉献的精神参与我会,完全属于义务性质,不从会里获取一分钱的利益。在各项活动中,我会也没有通过活动挣钱,很多活动反而是要贴补的。例如,已经举办的第十届“火炬引导我前进”夏令营,每一届少则贴补数万元,多则贴补十几万元,且费用收取都是由接待的旅行社负责,收费标准是合理的,我们不从中赚一分钱,也不可能从中赚钱。

  记者:今年中爱联参与的个别活动受到外界的质疑,会里是怎么看待这一问题的?

  李和平:我们承认在工作中存在失误或错误,例如在共和国脊梁的评选中,我们没有进行监管,这是教训,至于该不该参与主办这类评选活动,值得反思。对“小记者培训活动”,我们经过了解,这项活动从2003年开始,主办方即与全国少工委合作,活动对于丰富青少年校外教育很有意义,而且主办方是我会的会员单位,根据《章程》和我会的《发展规划》,会领导和机关有责任、有义务支持并协助会员的“爱国报国”热情和工作,因此,我会根据主办方的要求,对其开展“小记者培训活动”给予支持,这是正常的。但对于主办方具体如何操作,我们并不是很了解。过去,我们在工作中出了些问题,甚至犯了错误,这是客观的,主要应由我来承担责任。但是我会从会领导到全体工作人员,我们愿意接受社会各界和主管单位对我们的检查、指导,努力把爱国报国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北京晨报记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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